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619.“利百加对以撒说”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。这从“说”的含义,以及“利百加”和“以撒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说”是指感知;“利百加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;“以撒”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,如前所述。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,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,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,所以此处才说“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”。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,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。然而,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,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,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,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。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。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,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,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,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。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,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,并主导那里的思维。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,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(1909, 3570节)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,从代表意义上说,人从真理感知,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;从至高意义上说,主从神性真理感知,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。
4651.创世记36:40-43.这些是以扫的族长的名字,按着他们的宗族、地方、名字:亭纳族长、亚勒瓦族长、耶帖族长、阿何利巴玛族长、以拉族长、比嫩族长、基纳斯族长、提幔族长、米比萨族长、玛基叠族长、以兰族长。这些是以东的族长,在所得为业的地上按着他们的住处。以扫本人是以东人的始祖。
“这些是以扫的族长的名字,按着他们的宗族、地方、名字”表涉及源于这些真理的良善的教义事物,以及它们的起源、状态和性质。“亭纳族长、亚勒瓦族长、耶帖族长、阿何利巴玛族长、以拉族长、比嫩族长、基纳斯族长、提幔族长、米比萨族长、玛基叠族长、以兰族长”表这些教义事物的性质。“这些是以东的族长”表首要的教义事物。“在所得为业的地上按着他们的住处”表在真理与良善方面。“以扫本人是以东人的始祖”表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的主的神性属世良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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